【本报讯】税务局近日发布通告,任何人需每三个月1次向当局缴纳收入税。
通告称, 根据现行税收法收入税管理条例第16(A)条,任何人需每3个月1次根据自己的收入结算应当缴纳的税收,该税收需在3个月满后的10天内向当局缴纳。
另外,若缴纳收入税时没有缴足应当缴纳的税额(缴税作弊),或逾期没有缴纳应当缴纳的收入税(逃税),当局将以当事人应当缴纳税额的10%作为罚款,将罚款和税收一同追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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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联邦税收法, 任何人,如年收入不超过480万缅元,免征收入税; 如年收入超过480万缅元,扣除减税部分后的年收入,须按照以下标准缴纳收入税。
据悉,当局制定的2018-19财年的收入税税收指标为2.32万亿缅元,当局鼓励大众依法纳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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